自由時報[平面媒體]-「張天師」鬧雙包求償 二審大逆轉
「張天師」鬧雙包求償 二審大逆轉
2015-07-01 11:11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道教「張天師」鬧雙包對簿公堂案,業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,認為第64代天師張道禎控告第65代天師張意將違反著作權,導致張意將名譽受損,判決他賠償35萬元。
98年6月10日,張意將成立宗教社團法人中國嗣漢張天師府道教會,在台北市舉辦「第65代天師陞座大典暨成立大會、第一次會員大會」。當天張道禎則在南投舉辦「嗣漢第64代張天師道禎教主襲職盛典」,「張天師」因鬧雙包,引發各界關切。
張意將指出,張道禎將歷代天師使用的「萬法宗壇」職牒內容,自行製作萬法宗壇證書,並在101、102年間,向高雄市鼓山分局等單位,誣告他擅自重製該證書,導致其名譽受害,要求賠償35萬元。
張道禎則表示,其依循嗣漢天師傳承法則,繼任嗣漢第64代天師,縱非「萬法宗壇」奏職書著作人,亦無礙其因繼任嗣漢天師所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地位,並為免紛爭,於100年11月16日向經發院著作權存證登記後,獲悉張意將對外自稱第65代傳人,又未經他同意,即擅自重製「萬法宗壇」證書,提告均非憑空捏造。
高雄地院指張道禎誤認為有著作權,加上比對張意將的萬法宗壇證書,其中文字內容、版面編排與比例配置等處均甚為相似,因而控告他涉嫌違反著作權,尚非全然無稽,判決張道禎勝訴。不過,張意將不服提出上訴。
二審合議庭法官開庭調查,張道禎並非第63代天師張恩溥的法定繼承人,萬法宗壇證書,也不是其所創作,認為他是故意提告,侵害張意將名譽,於是改判他敗訴,並不得上訴。